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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技人员资格复审递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浏览量:4655 1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技人员在资格复审环节中,部分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本人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现根据《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技人员公告》 (江宁事招公告(R)7号),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名单详见附件)。现就资格复审递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通知

应聘人员请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址带齐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并提交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带齐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3)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学历(学位)证明

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学历认证材料请考生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根据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证明

(1)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学校(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2)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能反映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的单位岗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其他方面资格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原件和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如提供的证书和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三、面试人员名单发布

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审核后将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在红足1世66814官网发布。

咨询电话:025-52087071。联系人:南老师、丁老师。

附件: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技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名单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红足1世66814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