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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上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1浏览量:1449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评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依据。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8号)等文件要求,继续教育公需课将进行网上学习、考核。现将2020年度继续教育中公需科目学习和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也称“继续教育公需课”)是指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方面的知识,由市人社部门确定学习内容,并免费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远程学习服务。

二、2021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要求:

1、时间:2021年12月31日截止。

2、流程:专业技术人员在电脑客户端访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右上方“用户登录”→采取支付宝登录方式,手机支付宝扫码确认登录→点击“南京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选择“人员基本信息维护”,完善个人信息→点击“公需课学习”,进行公需课学习、考核(所有课程均需学习)→点击“知识更新工程学习”,进行知识更新工程学习、考核(根据人事处要求)→学习平台根据学习时间和考核结果,实时记录学时,打印«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证明单»、《知识更新工程证明打印》留存→自动转入职称管理系统。